1、接收全日制毕业生档案
[1].持派遣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到,领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档案到市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移交档案。
[3].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清晰,编制档案编号,将档案信息摘要登记、录入数据库,办理人事代理。
2、接收成人自考毕业生档案
[1].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和档案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签字。
[2].持签字的档案到市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移交档案。
[3].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清晰,编制档案编号,将档案信息摘要登记、录入数据库,办理人事代理。
[4].凭人事代理手续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户口在鞍山市内:持户口本、中专以上学历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到市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移交档案。
[2].户口在鞍山市外:(1)将档案转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2)持毕业证书或报到证、外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相关就业材料及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与鞍山所属非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证明到市人才服务局开具调档函(3)由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档案转移介绍信、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无转正手续的需完善转正手续(4)持户口本、大中专以上学历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证书、档案到市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移交档案。
[3].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清晰,编制档案编号,将档案信息摘要登记、录入数据库,办理人事代理。
办事窗口: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
地 址:人社局一楼大厅东侧1-5号窗口
联系电话:0412-5517322、5532419
(来源:鞍山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