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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组建2018年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2018-07-23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推进我市“一带五基地”建设,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市研发机构建设和研发体系完善,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合我市产业支持重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行业优势企业、技术人才具有比较优势和较好发展前景的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均可申报组建。
  二.申报条件
1.建设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具有承担市级以上研究开发项目的能力。
    2.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3.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研发场地,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经充实完善后,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具备成为独立核算实体的能力和条件。
三.申报程序
2018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将首次启用网上填报,填报网址:鞍山科技服务网(
www.askjfw.com),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企业注册
    鞍山科技服务网于今年年初建成,是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等政府服务和多元化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新的综合性服务网站,所有申报单位必须首先在网上进行单位注册和单位信息审核,企业注册完,市科技局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
2.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需填报网上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论证报告、申报单位真实性声明(签字盖章)及其他荣誉、资质等证明材料。
3.主管部门初审及推荐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负责网上初审,初审通过的需要在网上操作并出具纸质推荐文件和推荐名单,中省市直单位可直接申报,上报至市科技局计划财务科。
四.其他
初审通过的将进行网上复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复审工作及指导网上填报、附件上传等相关工作。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各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和推荐名单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
联系人: 鞍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聂广明  5681260   13941230479
市科技局计划财务科
张明钰  5225702    15941243021
                  

 


附件1: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可行性论证报告.doc

附件2:申报单位真实性声明(模板).doc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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