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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 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 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1-05-19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37号)明确由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行业试点联盟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上述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认真、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拟通过省科技厅进行初审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7月816时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预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报送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3.对于推荐的项目,省科技厅将出具正式推荐函,并负责上报。

4.市科技局对口业务科室及联系人:高新科 王京 0412-5215902

省科技厅各重点专项对口业务处室及联系人:

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工业软件”、“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专项,对口处室:信息处,联系人:谭冲,联系电话:024-23983192

 “稀土新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智能传感器”、“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地球观测与导航”等重点专项,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024-23983430 

 

附件: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1).zip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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