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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征集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2024-06-25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鞍山市科技专家库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对鞍山市产业发展的引领与带动作用,发挥好人才资源优势,现面向全省征集(完善)科技专家信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完善)范围

面向辽宁省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其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等单位公开征集科技类、管理类、金融类、经济类专家。

二、征集(完善)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推荐专家经鞍山市科技局审定后入库管理。入库专家不限名额。

. 原鞍山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如有信息变动,需重新填写《鞍山市科技专家基本信息表》,并提供与变更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所属单位核准后统一填报。

三、专家职责

鞍山市科技专家库的入库专家受市科技局委托,为鞍山市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包括重大科技项目评估、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活动和技术咨询等。

四、专家入库条件

各类专家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诚信公正;能够积极参加相关评审工作。

3. 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4. 科技类专家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金融类(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资格之一。

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在此限);

6. 无不良记录,符合对专家的信用要求。

五、专家选聘方法

凡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本人自愿成为鞍山市科技专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采取单位集中推荐方式,统一上报到鞍山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申请专家须提供如下材料:

1. “鞍山市科技专家基本信息表”;

2. 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以及近五年内的科研项目、学术著作、论文、知识产权和科技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

3. 证明本人身份和水平的其他有效证件。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4-1龙源公寓(水务集团大楼),鞍山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1208/1210房间)

联系人:张鹏、王悦华

联系电话:0412-56826115683115

邮箱:asinfo@126.com

附件: 附件1:鞍山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docx

      附件2:  鞍山市科技专家基本信息表(空表).xls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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