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鞍山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钢都”战略,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满足企业需求为动力,通过整合鞍山地区大型仪器资源,服务鞍山地区企业自主创新,推进我市大型科学仪器装备共享使用和专业检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创新资源共享,现面向全市征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加入市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以鞍钢、在鞍院校、高新技术企业、战略联盟企业、工程技术研究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的仪器装备为基础,搭建鞍山市大型科学仪器装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对已加入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网站的单位新购置的仪器,符合入网条件的也一并征集。
二、征集范围
1.单台(套)仪器设备价值在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或2万美元以上的大型通用科学仪器设备;
2.单台(套)仪器设备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或1万美元以上的特有科学仪器设备。
三、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
市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网站的仪器入网实行常年受理,符合条件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可随时申请入网。
报送方式:报送单位、每个资质证书、每台(套)设备需要至少一张照片,图片格式为.jpg或.png;报送单位信息表见附件1,仪器信息表见附件2。
本次征集请于8月30日前将征集信息报送至鞍山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科技资源共享部部长 吴立杰13188080080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