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 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19〕78号)要求,现就2019年我市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均可申报。为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已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详见《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web/index.html)进行申报,并于8月20日前提交初审单位(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高新科联系人:王京,联系电话:5215902;农村科联系人:武静莲,联系电话:5210825;社会发展科联系人:修华阳,联系电话:5200796;规划平台科联系人:王德明,联系电话:5215702。
附件:1.附件1《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1).pdf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