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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优化整合方案
2022-07-28 阅读次数:

为规范管理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实现统筹兼顾、优化布局,整合创新要素,现对已批建的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统称“创新中心”)进行优化整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和在辽宁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统筹布局我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围绕鞍山市发展战略和创新链布局需求,大力推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夯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动态调整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体系。

二、优化整合布局

围绕鞍山重点领域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及产业化,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对原有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评估不通过的将取消资格;对2019年以来获批的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进行评估,评估不通过的将取消创新中心资格。

被取消资格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重新申报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成功的企业,将不列入科技创新后补助资金支持范围。

三、实施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优化整合对象

我市原有的147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60家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附件1)。

(二)进度安排

1.报告填报阶段(7月28日—8月10日)

各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登录鞍山科技服务网(网址http://www.askjfw.com/)进行在线填报《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年度报告书》,未注册的单位请先完成注册,注册完后联系工作人员审核(市创研中心于芳:13941285331),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填报。年报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使用2021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填报。

2.初审阶段(8月11日—8月17日)

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对年报填报的内容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在网上系统中完成初审操作。对有必要进行实地调研的,完善现场查验程序。填报《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整合意见表(附件2)。

3.优化整合阶段(8月18日—8月31日)

市科技局结合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创新中心实际运营状况,确定继续纳入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序列的名单,并下发正式文件。  

 

附件1:市级研发机构名单-207家.xls

附件2: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整合汇总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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