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17年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科发〔2017〕1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中省直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鞍政办发〔2017〕20号),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制定了《2017年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7日
2017年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鞍政办发〔2017〕20号),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制定《2017年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发展目标
(一)工作原则和总体思路
1.工作原则
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坚持四个发展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种子期政府鼎力扶持、初创及成长期重点推进、壮大期加速提升的递进式发展原则;二是坚持种子期、初创及成长期和壮大期三条主线齐头并进的发展原则;三是坚持注重质量、促进增量的发展原则;四是坚持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的发展原则。
2.总体思路
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路线:种子期-初创及成长期-壮大期。
种子期:通过“创谷计划”、创新创业大赛、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楼宇经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渠道,发现、筛选出具有较强发展潜质和较大成长空间,具有“四新经济”基因,但又缺乏资金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个人,发挥政府种子基金引导资金的主导作用,给予鼎力扶持,助其在鞍落户注册,支持其在鞍创业发展,为“科技小巨人企业”选好种、育好苗。
初创及成长期: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指标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池培育,通过实施《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品升值、技术升档、规模升格、产业升级,增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其发展壮大奠定基础,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输送资源,为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注入新生力量。
壮大期:聚焦规上企业,实施《鞍山市关于院校与企业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精准对接方案》,紧扣“企业需求”,通过专题对接,精准解决企业壮大期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依托市政府设立的股权投资母基金、省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及各类社会资本,支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加速“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成熟。
(二)发展目标
1.建立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种子期培育池,首批入池50个。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2017年选出具有较强发展潜质、较大成长空间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个人,投入种子基金引导资金,助其成长。
2.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及成长期培育池,入池企业300家,企业入池后重点培育、实行动态管理。2017年择优评选出30家科技型中小示范企业,新增35家高新技术企业。
3.到2020年,完成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200户,争取实现《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挖掘创新创业团队
举办第一届鞍山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创新创业团队参加省和国家创新创业大赛,以大赛为平台,发现并筛选出具有小巨人成长基因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个人。(责任处室:创新创业处)
(二)依托实施“创谷计划”、“城市合伙人”,寻找培育发展源泉
一是立足众创空间、孵化器及楼宇经济中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个人,二是实施“创谷计划”,通过培育创客群体,孵化科技创新团队,三是实施“城市合伙人”,挖掘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责任处室:高新产业处)
(三)寻找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项目筛选种子
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寻找高资质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委托其对入池团队项目进行专业评估,评选出种子期入围支持团队名单,经过认定的,推进其在鞍注册成立企业。对于在鞍完成注册的,给予种子基金引导资金支持。(责任处室:高新产业处 创新创业处)
(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小巨人企业培育
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积极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确保存量,促进增量,注重质量,为打造科技小巨人企业夯实基础。年内新增35家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处室:创新创业处)
(五)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助推初创及成长期企业发展
实施《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评选30家科技型中小示范企业,提供精准支持和精准服务,助推初创及成长期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处室:创新创业处)
(六)聚焦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精准合作对接
转变和创新服务方式,加强需求侧服务,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实施《鞍山市关于院校与企业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精准对接方案》,通过专题对接,精准解决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推进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处室:科技合作处)
(七)强化知识产权建设,打牢小巨人企业发展支撑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宣传和执法,推动企业专利管理达标,为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打牢知识产权支撑。(责任处室:知识产权监管处)
(八)开展金融服务 提供培育给养
一是依托兴业银行、锦州银行、金泉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建设开放、公益、专业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科技金融超市,二是通过种子基金引导资金,搭建天使投资基金平台,三是依托股权投资母基金,四是引导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及投资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投融资服务。(责任处室:科技服务处)
三、资金保障与使用方向
(一)资金保障
根据《鞍山市促进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鞍政办发〔2017〕20号),市政府设立种子基金引导资金,2017年首期启动资金2000万元,搭建天使投资基金平台,撬动并吸引社会资本及投资机构进入,确保种子期资金需求。
依据《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鞍科发〔2016〕38号,设立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项目资金,每年10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示范企业初创及成长期科技创新活动。
在“金融+”框架内,以市政府设立的股权投资母基金为依托,保障初创及成长期和壮大期企业融资需求。
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设立相应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专项资金。
(二)资金使用方向
资金使用围绕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建设,在产品研发、技术攻关、专利二次开发、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的(中试)规模化、企业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人才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方面进行企业创新活动。